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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促进进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宣传引导。
  1.加大对扩大进口的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扩大进口的重要意义,转变“重出口、轻进口”的传统观念、做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业对扩大进口促升级的认识。定期邀请中央、省知名专业人士来惠举办相关讲座。
  2.加大对促进进口政策的宣传。外经贸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家、省及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为促进进口工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省政府《关于促进进口的若干意见》(粤府〔2011〕126号)等新近出台的政策措施,把相关优惠政策、措施整理成册,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三)加大扶持力度。
  1.设立促进进口专项资金。在省“促进进口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市设立促进进口配套扶持资金,资金规模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并根据省下达我市补助额度确定配套系数,以贴息、资助等方式,鼓励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增加产品附加值,对加快转型升级的生产型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2.完善进口信贷支持。建立和完善银企联系机制,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鼓励我市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创新进口信贷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进口融资便利。
  3.加强进口信用保险服务。加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的沟通、合作,探索、创新进口信用保险业务,拓宽信用保险服务领域,进一步满足我市企业和市场需求。
  (四)优化进口环境。
  1.继续优化通关服务。口岸、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加强协作,研究进一步改善进口检验检疫程序和通关环境的措施,提高货物进口通关速度,降低进口费用和成本,提高进口便利化水平。
  2.搭建进口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在外经贸企业资源信息网等网站设立促进进口专区,通过外经贸企业手机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进口信息的“一站式”服务;及时发布各类国外商情、政策措施、预警提示等服务信息,积极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贸易环境。
  3.完善落实进口联席会议制度。市外经贸局负责组织企业,收集问题,每季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一次由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口岸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
  4.建立进口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市外经贸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由县、区和重点企业参加的进口形势分析会,及时分析掌握全市进口形势,了解企业情况。建立“周报告、月分析、季小结”的信息收集和通报制度,跟踪掌握进口企业动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促进进口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5.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我市企业对国际市场了解不足,对进口产品议价能力不强,一定程度影响了进口能力的提升。要鼓励企业引进具有一定学科背景的进口经营人才,并为其来惠工作、生活、创业提供便利;加大对企业重点进口业务项目的培训,培养一批进口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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