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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4.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工作计划,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在符合扶贫政策的前提下,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使贫困残疾人逐步解决温饱问题。坚持以直接扶贫为主,因地制宜,选择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和扶贫项目,带动残疾人脱贫。举办针对农村残疾人特点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使贫困残疾人得到较好培训。
  5.建立完善残疾人维权机制,解决残疾人维权难。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残联、社会力量等提供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积极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6.加大将残疾人文化生活融入于公共文化生活的力度,解决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生活难。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商业演出除外),在环境设施、信息交流无障碍及特别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鼓励、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文化、艺术比赛。大力开展“文化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提高文化素质和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能力。
  7.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解决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难。坚持建管并重,营造无障碍环境良好氛围,推进城市无障碍化建设。结合城区改造和新农村建设,逐步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无障碍设施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制定城镇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园绿地、旅游景区等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规划和具体方案。有关部门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为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深入开展,市政府成立新乡市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市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残联、宣传部、农办、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农业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人行新乡中心支行以及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兼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出台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大在资金、人力、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周密安排部署,科学统筹推进,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五、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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