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重要难点问题集中处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1]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开展重要难点问题集中处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新乡市开展重要难点问题集中处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为期3个月的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和推动“三抓两促”活动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当前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开展重要难点问题集中处理攻坚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应办、急办、具体、实效”的原则,以负责的态度,管用的办法,务实的作风,全面梳理、集中处理一批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难点问题,凝聚工作合力,破解发展制约,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范围
市直各部门、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新乡工业园区。
三、方法步骤
各区和市直各部门按需要本部门解决的难题、拟请其他部门解决的难题、拟请主管市领导解决的难题、拟请市政府集中解决的难题四个层次进行梳理上报,市政府汇总研究,明确责任,集中处理。时间安排3个月,2011年9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梳理,上报难题。时间安排为2011年9月8日至9月15日。各区和市直各部门按照确定的四个层次认真排查梳理需要解决的难题并上报市政府。
(二)汇总研究,明确责任。时间安排为2011年9月16日至30日。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上报的问题,明确责任,经市政府研究后,形成工作安排部署。
(三)强化措施,集中攻坚。时间安排为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整合资源,落实措施,集中攻坚,解决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工作台帐,形成督查周报,及时跟踪督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四)总结完善,健全机制。时间安排为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攻坚行动全面总结,适时公布。对本次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完善,并出台系列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对事关全局,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深入调研、制定方案,分阶段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