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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3.建设专业化师资队伍。制定幼儿教师三年培训计划,完善市、县级师资培训基地和幼儿园自我培养基地的三级培训网络。市依托市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讲师团开展业务培训,三年内,分期分批对100名园长、1000名骨干幼儿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托示范性公办幼儿园构建相应的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重点实施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项目。三年内,争取对全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鼓励教师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进修,逐年提高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和持证上岗率。市、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
  4.切实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贯彻落实《教师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由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发放。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公办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标准等因素,制订当地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指导意见。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幼儿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兑现教职工工资,依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将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情况作为幼儿园年审的内容。在各级评选表彰优秀教师等活动中,增加幼儿教师系列,充分调动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推进教学改革。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探索科学保教方法,稳步推进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突出素质启蒙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让幼儿在与同伴和成人的积极交往中,通过观察探索、感知体验,享受快乐童年,促进个性健康发展;注重对幼儿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使其形成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等良好基本素质。积极探索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内容,坚决防止“小学化”、“成人化”和片面追求超前教育的倾向。
  2.坚持“科研兴教”,提高办园水平。健全教育教学研究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与外地学前教育机构的交流学习。市、县两级教育局教研室要设立专门的幼儿教育教研员,加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幼儿园要加强教研组建设,积极开展课题研究,鼓励教师参与保教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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