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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努力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现福民强市奋斗目标中担当、作为。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市党代会提出的方向和目标,按照卢展工书记“四个重在”、“四个到位”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上来,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

  3.提升机关品牌、文化、文明创建水平。把加大机关品牌、机关文化、廉政文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与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联系起来,坚持创新实践与品牌建设并举,争取创建和管理更加贴近中心、突出实效,成为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塑造机关良好形象、促进机关各项任务落实的有力措施,影响和提升我局整体文明建设水平。

  4.加强党建理论的调查研究工作。党组织要按照“既务虚、更务实,既服从、更服务,既有位、更有为”的思路,紧扣“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工作大局,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是根本、是保障、是动力,机关党的工作的“全局性”(发展是要义)、“开放性”(创新是特征)、“带动性”(“效率”是要求)、“群众性”(人本是宗旨)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洛阳“福民强市”的探索和实践中去,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

  (二)落实中央《条例》、省委《意见》,夯实机关党建基础,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5.落实省委“三级联动”要求,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去年12月,省委常委会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印发实施。中央和省修改后的《条例》和《实施办法》在组织机构设置、基本职能职责、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党的组织要遵照省委“三级联动”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履职尽责。

  6.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按照中央《条例》、市“作风转变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及时进行换届选举。严格落实党内各项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形式,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实现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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