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的检查督导,重点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创建规范、关键技术、生产规程、质量管理、树立标牌等,确保各项技术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标准园创建目标任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为扩大宣传影响,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已开辟了种植业快报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专刊,创办了园艺作物标准园信息网(http://www.nybzy.com),并将各地标准园创建宣传报导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之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要按标准园信息网栏目,积极向我厅报送标准园园区展示(内容、格式参照去年已挂在网上的标准园)、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成效经验等信息,由我厅审核整理后报农业部上网宣传。
六、及时考评验收。为规范和加强园艺作物标准园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农业部将制定具体验收办法和绩效考评的评分细则,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将成立工作小组、报送项目进展、开展宣传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列入考评内容。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有关考评办法,对项目实施情况逐个进行现场绩效考评验收。各标准园项目建设完成后,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进行初步考评验收。省级具体验收工作另行通知。
七、做好档案管理。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各标准园实施单位指定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创建方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生产档案、产品安全质量检测报告、宣传报道材料、开展培训的通知和培训相片(附参加人员名单)、观摩活动相片、项目建成后的园区相片、初步验收报告、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为考评验收做好准备。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处陈丽云 联系电话:02037288841,传真:02037288273,邮箱:zzycc@gdagri.gov.cn
附件:1.2011年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单位
2.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标牌规范(农业部规定格式)(略)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2011年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