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建立浦东新区社会组织预警工作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按照《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07-2008年度本市社会组织预警网络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沪社监〔2008〕2号)及《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本市奥运期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的通知》(沪社监〔2008〕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制止可能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异常情况,及时有效地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预警网络“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四位一体的功能,维护新区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建立浦东新区社会组织预警工作组。具体如下:
组长:由浦东新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