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全面拓展政府的服务功能,把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作为浦东功能开发的重要内容;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行政机关要把应当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把企业的经营权还给企业,把社会自律管理的权力还给社会,使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与经济利益脱钩;要努力改进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把重事先审批向重事后监管转移,学会运用先进的管理知识和技术手段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率。2001年,新区监察委、经贸局、投资办、工商分局、体改办等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审批许可进行梳理,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精简审批事项;同时,要对审批程序进行整合,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要努力实现行政机关的组织机构、职能、编制法制化。要加强行政协调和沟通,建立和完善政府工作部门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
(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行政决策制度。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法定程序,科学合理地作出行政决策。对涉及全局的问题、重大改革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后决策。新区政府将逐步建立相关的听证和集体讨论的程序规范。
(十一)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新区政府公告制度,提高政策制定和操作程序的透明度,促进新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和优质、高效。要逐步推行政务工作的信息化,加快包括政务信息在内的公共信息在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流动的速度,提高政府各工作部门协同工作的效率,促进浦东率先实现信息化。2001年,要建立浦东新区政府公报,并实现公报上网。外高桥保税区和张江高科技园区要率先实现法律、法规、政策及操作程序透明化;新区投资办要对政策依据和操作程序进行清理,逐步做到向社会公开。此外,张江高科技园区作为上海市政务公开的试点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还应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时,做到亮证执法、规范执法。2001年,由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对张江高科技园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进展进行检查。
(十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要加强对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切实解决好综合执法中条与条、条与块的执法权限界面问题,使新区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更规范、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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