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行政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都要坚持和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衡量标准。
(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的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听取方方面面的批评和建议,对监督中指出的问题要切实予以整改。要自觉接受和配合人大对行政机关执行法律、依法办事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认真办理人大提出的有关事项。
(六)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的大局。要充分发挥法律对改革开放的引导、规范和保障、服务作用,善于依靠法律来推进和保障改革,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规范行政行为,建立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通过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整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有机地统一起来。
(七)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要把法制统一作为政府工作中一项重要的政治原则,认真加以贯彻执行。要维护
宪法的权威,严格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保证政令畅通。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八)坚持新区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提高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行政机关及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要学习基本法律和本部门的专业法律,还要学习相关法;要学习国内法,还要学习国际通行规则,当前特别要加强有关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关知识的学习。要牢固树立政府守法的观念,切实增强自觉守法、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法定程序的观念。
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作为提高新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并将法律知识的学习、依法办事的实绩,作为考核、任用行政机关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熟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其他干部和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依法行政。新区政府要制定并实施今后三年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处级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学法计划。2001年,要重点抓好街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同时,要进行法律知识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