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会计监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防范金融和财务风险,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新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用3年时间彻底整顿和规范上海会计工作秩序”的要求,浦东新区从2001年起,以加强《
会计法》执法检查和会计人员管理、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委派财务总监为突破口,分阶段、分步骤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争取3年内在浦东新区实现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财政和出资者监管为主导,以社会审计为依据,以行业自律为手段,以会计基础规范化为目标的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会计管理新模式。
一、新区规范会计秩序的总体目标
经过3年努力,在浦东新区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特征是:
(一)财政部门转变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方式,逐步实现依法管理会计工作。在管理范围上,由以管理国有经济单位为重点拓展到对全社会会计工作的管理;在管理内容上,由会计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发展为涵盖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会计制度管理、会计人员培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会计电算化管理、社会会计管理等内容的全方位管理;在管理方式上,由以直接管理为主逐步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以法律、经济、行政和行业等多种手段并举的管理方式;在管理职能上,由以具体事务性管理为主转变为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在管理要求上,由计划经济模式下国营企业财会制度的要求,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制度和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企事业单位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进部门预算管理方式,构建以预算化管理为中心,以财务管理制度为保证的现代企事业财务管理机制。在财务信息上,要建立健全财政与企业财务信息的网络系统,加强财务指标体系的分析和监控,特别是企业财务预警指标体系的分析和考核;在财务制度上,要根据
会计法、
公司法、金融法、税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在管理方式上,要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的分级归口管理责任制,明确划分责任中心,正确界定责任中心的责、权、利,全面推行责任会计制度。
(三)社会会计中介机构以行业协会为管理中心,建立规范的会计审计、会计服务市场秩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确保各方面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法律规范、执业标准、监督管理统一的社会中介机构质量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