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监察委员会关于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政务公开内容调整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园区办,各开发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措施,现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就有关政务公开内容的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格式
按照各部门职能情况简介及办公指南、政策指南、政务公开项目、办事结果、政务公开承诺、监督渠道六大板块逐一调整。具体为:
(一)各部门职能情况简介及办公指南。按照审改后的情况做好局(处)职能、现职局(处)领导及分工、中介组织名称、相关联系电话和地址的调整工作。其中,现职领导干部(截止2001年9月底)的照片本次将作统一调整,如有新提拔或调任的,请提供该领导干部正装免冠蓝底一寸或二寸证件照一张。
(二)政策指南。提供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文件目录。
(三)政务公开项目。政务公开项目分为两类,即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统一按本次审改公布的项目整理和提供(724项);便民服务事项即本次审改中没有而以前公开的,目前仍需保留的办事事项,也要同步提供,格式如下:
1、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
(1)不再审批的项目(××项)
a、改为备案的项目(a、b、c、……)
b、由行业协会或其他专业评定机构组织管理的项目(a、b、c、……)
c、由市相关部门直接审批的项目(a、b、c、……)
d、合并审批或由其他相关部门归并审批的项目(a、b、c、……)
e、取消审批的项目(a、b、c、……)
(2)改变审批的项目(××项)
a、由市下放到区审批的项目(a、b、c、……)
b、实行联合认定的项目(a、b、c、……)
c、实行告知承诺的项目(a、b、c、……)
d、由审批改为核准的项目(a、b、c、……)
e、实行联合会审的项目(a、b、c、……)
(3)保留和完善审批项目(××项)(a、b、c、……)
以上3类应与《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中的目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