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各开发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政府同意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订的《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
《浦东新区到2000年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九五”规划》)实施以来,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在提高妇女素质、推动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九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主要表现为: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参政与参与决策程度提高;基础教育全面达标,妇女参加成人教育踊跃;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实施等。但是离最终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如妇女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指标较低;妇女下岗、失业呈上升趋势;四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尚未达标;儿童近视率、龋齿率居高不下;外来流动人口及子女的管理、教育存在诸多问题等。为进一步推动新区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特制订《浦东新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
一、2005年总目标和2015年远景目标
(一)2005年总目标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鼓励妇女参与社会发展事业,全面提高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进一步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就业的机会,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重视妇女的就业地位。
--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教育得到优先发展。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普及高中教育,不断提高0-18岁少年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妇女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
--认真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法律法规,使妇女儿童自觉行使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
--不断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生存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