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东新区2002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浦府办[2002]2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园区办,各开发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新区监察委、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浦东新区2002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4月27日
浦东新区2002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就2002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围绕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建设,为浦东新一轮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入世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稳步提高社区、农村政务公开达标比例,运用互联网、电子触摸屏等技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和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公正透明、权力制衡、便捷服务、有效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开展网上办事试点。一是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审改办等部门,对应公开事项在格式、内容及工作程序等方面提出规范性意见,并督促检查各有关行政部门落实;继续完善新区办公中心政务公开系统,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内容和上网信息,做到与审改方案的要求相统一;适时拓宽和深化政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进一步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分级把关的原则,加强网上政务公开的保密工作。新区各行政部门要按照审改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履行政府部分审批、核准等职能的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导,确保其政务公开内容规范、真实和有效。二是积极探索网上办事试点工作。信息化工程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也是提高效率、强化监察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加速新区政务网建设,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网上办事的模式。今年,将重点做好招商中心“一门式”审批网络建设,实现部分项目网上审批和办理。新区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做好信息网上发布及办事有关标准文本和表式网上下载、咨询等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