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浦建局[2002]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对浦东新区三、四级地段内区域划分及相对应的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等问题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塘桥新路、浦建路、杨高南路、源深路与黄浦江东岸组成区域为三级地段A类区域,称“3A区域”,最低补偿单价为3310元/平方米。
二、内环线内、3A区域外的三级地段,加上花木集镇为三级地段B类区域,简称“3B区域”,最低补偿单价为3150元/平方米。
三、除3A、3B区域之外的三级地段为三级地段C类区域,简称“3C区域”,最低补偿单价为2752元/平方米。
四、济阳路、环南一大道、杨高南路、川杨河、罗山路、杨高北路、赵家沟与三级地段界线组成区域为四级地段A类区域,简称“4A区域”,最低补偿单价为2412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