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浦东新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公开主体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四、公开内容

  依法行政中应予公开的事项,公共权力行使中需要群众监督的事项,便于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申办相关事务的内容,重点是“事权、财权、人事权”的公开。

  (一)事权公开

  1、政府机构及其人员:区政府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三定”主要内容。

  2、区情介绍:行政区划,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年鉴统计资料),城市规划方案,投资环境,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五”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等)。

  3、政务信息: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进展情况,年度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计划及进展情况,重大改革举措和进展情况,区政府大事记。

  4、重大行政行为: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相关政策(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征地补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表彰、奖励、处罚等),区政府行政执法执行情况。

  (二)财权公开

  1、区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

  2、政府采购目录、招投标公告和执行情况。

  3、社会保障相关政策。

  (三)人事权公开

  1、公务员录用:招考职位与标准,招考方式和程序,录用结果。

  2、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招聘岗位和条件,招聘方式和程序,招聘结果。

  3、人事制度改革情况: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

  4、干部选拔任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实施公开。

  五、公开形式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政务公开方式。

  (一)固定场所展示。新区办公中心设立展示厅,展示内容以规划类为主;完善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系统,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咨询制度;在相关办事窗口设立公开栏,配套制作办事手册、办事卡片;扩大政府公报发放点。

  (二)借助媒体公开。借助《浦东新区周报》、浦东新区有线电视台、《浦东情况》、《浦东综合经济》、《政研动态》等,公开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