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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东新区人事局《张江国家留学人员创业示范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一)政府和企业共建原则。政府注入适量启动资金,鼓励多元投资,通过市场化运作推进创业园建设。
  (二)资源共享原则。利用“聚焦张江”的资源优势,按照“张江园区政策即留学人员创业园政策,张江园区内楼宇资源同时为留学人员创业所用”的要求,进驻创业园的政府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合力,促进资源共享。
  (三)开放性原则。对进入创业园的留学人员,实行“智力流动、来去自由”;对进驻创业园的留学人员企业,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流”,进一步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使创业园成为创业者的乐园。
  (四)内外结合原则。以创业园为核心,辐射全区,利用新区区域内一切资源,为创业园提供配套服务。
  四、组织机构
  根据区委的决定,为加强对创业园建设的领导,建立张江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分管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人事局局长和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邀请市人事局、市科委、市计委、市教委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区委统战部、区人事局、经贸局、科技局、计划局、社发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浦东分局、公安浦东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部分有代表性的留学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张江园区,由区人事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张江园区有关领导任副主任(详见浦委办200243号文件)。
  五、发展构想
  以张江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张江园区为核心,以周边镇和其它开发区为重点,形成“小集中、大分布、多元辐射”的开放式示范点模式。
  (一)重点建设核心区域。充分发挥“聚焦张江”的资源优势,在张江园区内建立若干个留学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形成规模和集聚优势,树立吸引留学人员创业的基地品牌。
  (二)依托和开发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周边镇和其它开发区的资源,建立留学人员创业配套服务体系。以核心建设带动周边开发,形成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工作的整体合力和优势。
  六、运作模式
  (一)建设模式。创业园由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政府提供必要资金支持,着重开发利用张江园区现有资源。
  (二)管理模式。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业园的管理和协调,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新区留学生服务中心在创业园设立服务窗口,配合做好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服务模式。政府各职能部门与社会中介机构相结合,形成创业园管理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协同配套的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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