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浦东新区街镇招商引资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浦府[2003]132号)
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政府同意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浦东新区街镇招商引资若干问题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浦东新区街镇招商引资若干问题的意见
新区“十五”街镇财政体制实行两年多来,调动了各街镇当家理财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促进了街镇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为街镇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当前街镇招商引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招商引资企业模式和户管确认日趋复杂。街镇范围内跨区域投资项目(如商品房、外资连锁超市、“飞地”企业等)的户管界定和财力分配体制须进一步明确。
(二)街镇招商引资政策缺乏统一和规范性,个别街镇片面强调本地区利益,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盲目竞争,造成财力流失和企业户管无序流动。
(三)部分引进企业缺乏稳定性、长期性。企业中注册地和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增多,企业以享受政策为目的,一旦政策到期就迁出,缺乏促使其落地生根、长期发展的机制。
二、有关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调动街镇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创造良好有序的政策环境,引导街镇招商引资朝着规范、健康、可持续方向发展,现就街镇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提高新区整体竞争优势为前提,进一步加强区与街镇、镇与街道的联动,增强各街镇的全局意识,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率和水平。
1、根据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大力引进符合新区总体发展要求的企业。各镇招商引资要同构筑“3+1”经济发展平台相结合;各街道招商引资要同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重点引进中介机构和服务业。
2、建立和完善内部协调机制。街镇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街镇招商引资政策的协调,避免多头对外以及擅自采取不规范的政策扶持措施,导致内部负面竞争。
各街镇应按照市和新区的统一政策,依靠优化服务多引资,多引进好企业。对在重大、特殊项目招商中顾全大局和作出特殊贡献的街镇,新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无视整体利益进行不适当竞争,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不予结算财力,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