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宣传及文化生活
1、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进一步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组织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继续抓好街道、镇通讯员队伍建设,配合社区做好残疾人文化、法制、道德等教育;继续办好《新区残疾人》简报、“新区残疾人”专栏及专题节目,大力弘扬社会助残新风,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
2、发挥新区残疾人艺术团、体育团的作用,培养残疾人艺术、体育骨干;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经常参加锻炼的残疾人达到15%;新区、街道、镇文化场馆和体育设施应定期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服务,方便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
3、将残疾人文化生活纳入新区文化事业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业余文化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办好新区第二、三届残运会和第三届文艺汇演;组团参加上海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汇演和市特奥运动会(各单项比赛)。
4、发挥新区图书馆盲人阅览室的示范、指导和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残疾人“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各街道、镇社区服务(文化)中心内都要设立残疾人活动室(阅览室),配置必需的设备、音带和盲文图书,免费提供活动(借阅)或送书上门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残疾人学文化、学科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六)社会环境和设施建设
搞好对残疾人综合设施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构筑与世界一流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残疾人社会生活环境,建设一批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的基础设施,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创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1、建立一所浦东新区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为新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康复训练、文化娱乐等服务。
2、各街道、镇应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体育设施中增设残疾人活动场所,不断拓宽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空间。
3、利用新闻媒介的宣传作用,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平等、友爱、和谐的良好氛围,倡导全社会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针对新区单身残疾人日益增多和“两老、一老养一残”的实际情况,开展帮老助残志愿者行动;建造一所专门寄(收)养重度残疾人的福利院,使重残、孤残人员的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各社区福利院、敬老院应收养一定比例的残疾人。
5、在与残疾人密切相关领域建立完善的志愿者助残制度,形成与志愿者本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机制,加大全社会志愿者助残工作力度。
6、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加强与友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联系;从实际出发,支持和帮助西部地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增强与各兄弟省市和地区的友好往来,互相学习,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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