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人为本,立足安置,就业工作成效显著。新区认真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和82号令,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3832名残疾人就业,就业率达到96.4%;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800余万元,全部用于残疾人事业;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21期,培训残疾人500多名,其中80%的残疾人得到安置。
(三)齐抓共管,全面完成“九五”残疾人康复任务。建立了37个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全区9000余名残疾人得到各种康复医疗服务;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4603件;为3373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82名肢残人安装假肢、矫形器和病理鞋;为37名聋哑儿童进行语训;康复训练67名智残儿童、60名肢残者;建立上海市第一所寄宿制残疾儿童幼儿园--爱心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112名。
(四)完善特教体制,促进特教事业发展。特教事业实施分类教育,形成了特殊学校、普通学校辅读班(随班就读)和学前教育“三位一体”、共同发展的格局。智残儿童、盲童、聋哑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5%、98%、100%。基本普及了“中国手语”。
(五)广泛动员社会,做好帮困助残工作。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服务等方面制定了各项优惠政策;将扶助农村残疾人脱贫工作列入当地政府的扶贫计划;充分发挥新区社会志愿助残协会的作用,发展会员20余万名;募集助残资金120余万元;积极开展“一帮一,送温暖”活动,帮困结对1867对,金额达221.4万元。每年春节、国庆和全国助残日期间,各级领导及助残单位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并发放慰问金;为910名贫困残疾人、残疾家庭子女及183名困难残疾人提供扶贫助学和助医。为230名残疾人配偶办理了外地户口迁入手续。
(六)扩大社会宣传,丰富文化体育生活。开辟“新区残疾人”专栏及专题节目;制作反映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历程的VCD光盘和摄影画册;组织残疾人自强者报告团到基层演讲。举办新区首届残疾人运动会;举办第一、二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和迎香港回归等系列文化活动;每年参加各类活动的残疾人数均超过8000人次。
(七)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优化社会环境。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综合建筑项目,都设置了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34条主要道路修建了230余公里盲道。陆家嘴、外高桥、金桥、张江等开发小区都按照规范设置了无障碍设施。
(八)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1997年,圆满完成了首届南太平洋地区特奥运动会接待任务;1999年,圆满完成了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工作,收缴无证黑车2000余辆,置换残疾车1298辆,置换率达100%,安置无业车主187人,被市政府评为加强“三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组织承办了第五届全国残运会游泳比赛,获“文明赛区”、“文明驻地”、“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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