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的通知
(浦府[2003]1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园区办、金桥管委会,各开发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八日
浦东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为保持适度人口总量、提高人口质量、优化人口结构、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进一步推进新区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新城区建设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九十年代浦东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全局,坚持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之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打下了扎实基础,促进了新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主要成绩
1、人口自然变动持续负增长。1993年至2000年,新区连续8年人口自然变动呈负增长,其中2000年为-1.53‰。截止2000年底,新区常住人口215万,其中户籍人口165万。
2、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日益提高。1993年以来,新区人口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高水平,连续8年高于市政府下达的指标,2000年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94.50%,其中户籍人口达到99.45%。
3、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九五”期间,新区将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质量放在重要位置。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4.13‰,达到了市政府规定的生殖保健工作指标。
(二)基本经验
1、领导重视,长抓不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贯彻主要领导负总责原则,形成了“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
2、宣传教育,转变观念。新区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青春期、婚前期、新婚期、怀孕期、生育后期、更年期综合教育,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不断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