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临床研究费用在5000万元至1亿元以内(含1亿元),补贴350万元;
4、临床研究费用在1亿元以上的,补贴500万元。
(三)临床研究费用的计算
1、临床研究费指Ⅰ、Ⅱ、Ⅲ期临床试验期间所付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临床研究用药物制备费、对照用药物购置费、新药注册费(含临床研究与新药生产申报费)、与临床试验机构签订的临床研究合同费、临床研究药物检测费、试验人工费、委托服务费、临床研究必需的设备与实验动物购置费、与临床研究相关的会务费、资料费、差旅费、保险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
2、申请单位填报补贴申请表时,须如实计算临床研究费用金额,并列出费用细目。
3、新区科技局委托专门单位,对临床研究费1000万元以上的申请单位提出的临床研究费细目进行审计,并确定实际临床研究费用。
(四)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新药开发费补贴申请表
2、新药注册申请表复印件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复印件
4、与临床试验机构签订的临床研究合同复印件
四、报送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三份,并附企业工商登记证书与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申报时须出示复印件原件以备核对。
五、受理与审批
浦东新区新药开发费补贴申请实行全年受理,每季度集中报批一次。申请单位通过“浦东电子政务系统”(www.techpudong.gov.cn)提交补贴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浦东新区生物医药协会送交纸质申报材料。浦东新区科技局依据生物医药协会初审和审核内容进行审批,补贴费用超过50万元的,由科技局报基金理事会审批。
六、诚信要求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新药开发情况。如受资助项目单位被发现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将被科技发展基金数据库的诚信系统记入不良纪录。新区有关职能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给予缓拨经费、停拨经费、追回已拨经费、通告批评、三年内不得申请基金资助等处置。
七、附则
本办法由新区科技局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2
浦东新区新药开发费补贴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 报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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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盖章)
|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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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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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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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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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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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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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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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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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股份合作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私营企业
□ 股份有限公司 □ 外商投资企业 □ 留学生企业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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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药 开 发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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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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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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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归类
| □ 化学药品 □ 生物制品 □ 中药、天然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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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类别
| □ 新药临床研究申报费 □ 新药生产申报费 □ 新药临床前研究费补贴
□ 新药临床研究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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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经费投入情况
| 临床前研究费用
| 万元
| 临床研究费用
| 万元
| 总计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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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开发项目概况(开发内容、研发周期、创新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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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部门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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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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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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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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