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健康医院”活动。主题:优美的就医环境,先进的科学管理,优质的医疗服务,良好的健康氛围。主要内容: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改变医务人员中存在的不健康行为与习惯,改善医院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创造健康、舒适的就医环境。
(二)活动方法
采取重点建设和全面推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个街道、1个镇作为试点单位,采取相应措施,推进试点工作实现创建目标,完成任务指标。其他单位逐步推开,利用自查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到2005年,全面落实创建健康城区各项工作。
(三)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3年,下达计划,广泛宣传,建立工作网络,抓好试点。在区政府领导下,新区爱卫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健康城区创建工作;各部门齐心协力,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04年,全面推进建设健康城区工作,对照建设健康城区行动计划指标,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研究并加以解决,把各项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第三阶段:2005年,抓紧各项计划指标的完成,并进行科学的监督评估,扩大建设健康城区行动计划指标效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健康城区指标体系,为开展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七、评估指标体系与工具
成立由市爱卫办、市健康教育所等部门和复旦大学等院所专家、教授组成的“浦东新区建设健康城区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技术指导和制订监测评估体系,并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项目终结评估。
采用多种评估工具,使评估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更好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实效。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新区爱卫办、城工委、文明办、农发局、社发局、环保市容局、文广电视局、建设局、经贸局、计划局、公安分局、劳动保障局、烟草专卖局、总工会、团委、妇联、计生委、卫生监督署和疾控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浦东新区建设健康城区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建设健康城区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新区爱卫办),负责具体工作。
(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并指定一名专门人员落实具体工作,确保人、财、物的投入。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要不断加大对公益卫生服务的投入,扶持各类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拓展其市场综合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