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浦东新区镇经济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38件文件的通知
(浦府[2004]8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园区办、金桥管委会,各开发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附件所列的《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浦东新区镇经济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38件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原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文件。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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