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月25日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完成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部分《政府信息目录》的审定工作,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后统一印制。
5、4月30日前,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调整工作,并以机关栏目的形式予以表现。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培训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二)深化完善阶段(11月前)
1、6月底前,对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操作流程。
2、7月底前,各部门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
3、8月底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完成各部门《政府信息目录》的审定工作,编制《浦东新区政府信息目录》,并采取网上公示、召开听证会或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意见。
4、9月底前,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审定《浦东新区政府信息目录》,修改和完善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相关操作流程。
5、11月,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在浦东门户网站、公报开放点和各办事窗口的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和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5年3月前)
1、12月,组织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
2、2005年1月,各部门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3、2005年2月,初步完成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经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市信息委。
按照市政府规章的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今后每年须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五、工作要求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22项重点工作之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组织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工作班子,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分类梳理,高质量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目录的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操作流程和制度。
(二)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四个结合:一是与建立新区诚信政府,树立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府形象相结合;二是与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巩固和深化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三是与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四是与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检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