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府办[2004]16号)


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园区办、金桥管委会,各街道、镇:
  《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府管理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强化政府行为的社会监督和效能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服务质量,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和各部门行政首长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建立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尚玉英副区长任召集人,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科技局(信息委)、监察委、新闻办、保密局、财政局、档案局、城工委、农工委(农发局)、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新区行政学院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负责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区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会同新区科技局(信息委)、监察委、档案局、保密局、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联席会议的决策要求,具体负责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推动和监督工作。
  新区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委托组织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在行政首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并负责有关问题的协调;组织编制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统一审核、印制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负责统一受理和处理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负责新区政府公报开放点日常工作;负责公布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会同监察委等部门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科技局(信息委)主要负责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实施工作,对口联系市信息委相关业务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