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新区纠风办提出的《浦东新区2004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浦府办[2004]23号)
新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园区办、金桥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各开发公司,各街道、镇:
新区纠风办提出的《浦东新区2004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浦东新区2004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机关作风和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坚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利民办事、便民监督,为营造浦东新一轮发展的良好环境提供保证。
二、目标任务
力争专项治理工作在巩固深化中有新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推动重点部门和领域抓整改取得新成效;全面完成街道、镇政风评议,巩固深化评议成果,促进基层政权机关工作人员更新观念、改进作风;不断完善政风行风测评体系建设,推动新区政风行风建设有新的发展;继续开展对部门和行业“窗口”单位规范服务查评,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抓出成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为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
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现象,继续抓好整顿治理工作,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校乱收费现象,进一步规范民办、社会办学的收费行为。对市、区在2003年开展普教系统测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全面推行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制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行为,坚决纠正学校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违反规定办班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继续加强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公办高中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经济、行政、荣誉奖励等手段加大监管处理力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