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社会发展局关于《浦东新区建设社区公共小型运动场实施方案》和《浦东新区公共小型运动场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
(浦府办[2004]46号)
新区各有关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社会发展局关于《浦东新区建设社区公共小型运动场实施方案》和《浦东新区社区公共小型运动场管理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实施。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浦东新区建设社区公共小型运动场实施方案
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04〕9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浦东新区社区公共小型运动场地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改善市民健身环境,方便市民就近开展科学健身活动,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为广大青少年健身锻炼提供更多的活动场所,提高身体素质;体育设施与公共绿地相结合,形成亮丽的城市体育景观,营造文明、健康的氛围。
二、建设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根据青少年和中年人对球类运动的需求,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以篮球、门球、足球等运动项目为主。
(二)资源整合原则。与公共绿地相结合,与住宅小区相邻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资源、不同环境,进行不同的规划和设计,力求符合所在场地环境和居民实际需求。
(四)综合统筹原则。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是一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规划、绿化、体育、市政、住宅建设等方面,需集聚优势,发挥各方积极性,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三、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
1、总目标:至2010年,建成社区公共小型运动场34个。
任务:各街道、镇至少建设1个,力求尽早建成,有条件的可增加数量。大型公共绿地中至少建设10个公共运动场。
2、2004年目标:新区建设2个公共运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