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转新区科委制订的《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试点方案》的通知
(浦府[2006]28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政府同意新区科委制订的《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试点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试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浦东开发开放16年来,科技创新领域已初步形成了研发创新功能、高新技术产业、高科技人才的集聚优势,为进一步建设创新浦东、和谐浦东、国际化浦东,构筑区域创新体系,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浦东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的要求,抓住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积极开展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创业风险投资体系,不断深化浦东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二、 功能定位
浦东引导基金,是参照有关创新型国家的成功经验,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浦东实际,为促进浦东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发展而设立的政府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主要作用:
(一) 集聚创业风险资本和投资管理机构。通过引导基金运作,引导国内外的创业风险资本集聚浦东,吸引海内外一流的创业投资机构、创业风险投资专业人才集聚浦东,使浦东成为创业风险投资的高地。
(二) 激活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引导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市场缺位时起到补位作用。在与创业风险资本合作时,适度分担风险,鼓励创业风险资本投向急需资金的早期、中期创新创业型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引导基金优先退出,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引导基金的介入,鼓舞投资者的信心,增加企业获得创业风险投资的机会。通过成功创业投资项目的示范效应,以及引导基金的直接带动,引导国内民间资金形成创业风险资本,投入浦东高科技企业,使浦东成为国内风险资本的募集中心。
(三) 推动浦东高科技产业的跨越式发展。通过引导基金,利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综合能力,在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软件、新能源与新材料、科技农业等领域优选一批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促其加快发展。通过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作用,从国内外引进一批快速成长型企业,确立和巩固浦东在相关领域的优势地位,推动浦东高科技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 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