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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 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和基层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和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种手段综合运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的新局面。
  ——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全局稳定、损害浦东形象的重大事(案)件。细化反恐措施,防止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细化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和公众安全感明显提高。初步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长效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式的现代化,基层基础工作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打击犯罪、侦破案件和社会治安动态防控能级得到提升。充分依托科技支撑,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有效提高现行犯罪捕捉率;刑事案件发案率保持相对稳定,刑事案件侦破绝对数逐年增长,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能力逐年提高,建立健全防范经济犯罪预警机制、综合防控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增强市场诚信度,优化投资环境。
  ——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保持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压力度,不形成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新的治安热点问题;社会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顽症,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防止吸贩毒活动蔓延;社会治安环境每年有实质性改善。
  ——进一步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充分发挥居(村)委、家庭、学校、派出所等各方合力,着力加强社区重点人口的帮教和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发展技防设施建设,提高小区科技防范水平;加大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基础防范网络。
  ——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5年努力,在达标考核的基础上,建成80%以上的“平安社区”(街镇)、80%以上的“平安单位”、80%以上的“平安小区”和“平安校园”,跨入全市“平安区县”行列。
  三、 工作措施
  (一)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1.狠抓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党政一把手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等各项制度,将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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