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浦府[2007]9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浦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浦东新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筹备2010年世博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时期。保障和促进“十一五”时期浦东新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共同进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一、 “十五”期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浦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遵循中央和市委有关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以及群防群治力量,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推进“打、防、管、控”等各项措施,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浦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了稳定、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 完善维稳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得到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各项工作首位,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定期接访制和人民来信来访排查调处制,基本构筑三级维护稳定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矛盾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和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维护了浦东新区的社会稳定。
(二) 深化严打整治,刑事案件攀升势头得到遏制。结合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实际,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开展“打黑除恶”、反“两抢”、打击经济犯罪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斗争和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了刑事案件攀升的势头。
(三) 加强社会面的治安管理,社会治安秩序保持良好。坚持治安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原则,通过“扫黄”、“打非”、整治娱乐场所吸贩毒品等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社会丑恶现象、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查禁、查纠力度;持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老式公房、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社区消防建设,杜绝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整治,确保全区治安秩序总体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