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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面对新的形势,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开创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未来发展的新局面。
  二、 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发展的功能定位、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 功能定位
  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对浦东提出了在加快实现“四个率先”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中发挥核心功能作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浦东新区的功能定位,明确了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进程中浦东要建设成为金融核心功能区的定位。这一定位的实现,从物理形态上体现为金融资源的最充分集聚,从功能形态上体现为金融功能的最充分发挥。
  (二) 指导原则
  推进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1.把握机遇,顺势而为与主动创新相结合。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主要抓手,准确把握国家金融体制改革趋势,密切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顺势而为。发挥浦东金融机构业务需求广、竞争意识强的优势,大力推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主动创新。
  2.拓宽视野,以高起点、国际化发展为方向。借鉴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遵循国际规则,走国际化道路。推动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从重规模、重数量向重能级、重功能转变,以形态集聚领先与金融创新意识领先、金融标准制定领先并重。
  3.发挥优势,促进金融和区域经济紧密结合。发挥浦东作为经济、贸易、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特有产业优势,引导金融业为产业服务,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为金融业提供持续创新的动力。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功能作用,优化区域经济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增长。
  4.找准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以规划引导、政策推动、环境营造、市场培育为主,金融产品、金融市场运行遵循市场机制,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坚持集中精力,推动重点行业和要素市场发展。
  5.谋划长远,坚持金融业平稳与快速增长并重。充分认识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长期性,积极把握金融核心功能区发展的机遇,大力推动金融业快速发展。重视金融人才培育和金融环境完善,通过持续资源投入,改善金融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金融高端人才的集中,为金融业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三) 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战略和上海金融业发展“聚焦浦东”的重大部署,“十一五”期间,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三个集聚、三个先行”,即金融机构、金融资金、金融人才集聚的核心地区,金融创新、金融标准制定、金融生态环境的先行地区。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金融机构高度集聚,达到国际新兴区域性金融中心水平;相对完善的金融体系基本形成,多层次的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成为国内资金运用的中心;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成为国内高端金融人才高地;金融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显著提升,成为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创新的主要发源地;金融生态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基础设施持续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成为中国金融的标志性品牌;各类金融业务平台、信息平台、研究平台集聚,成为金融业务标准、信息标准、执业标准等的制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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