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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4、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区财政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逐年增长,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转移支付和补贴等财政优惠政策着重向以下几方面倾斜:(1)国际品牌培训、认证机构的引进;(2)开设紧缺专业培训的机构和参加紧缺专业培训的人员;(3)公共实训基地建设;(4)本地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以及退伍转业官兵、随军家属等群体的培训。
  (三)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
  1、加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设。完善区公益性职介所、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就业援助员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联通政府与居民家庭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服务窗口、网络和电话为纽带具有浦东特色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按照功能区域的划分,合理配置相应的公共职介机构。在街镇“一门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框架内,进一步提升街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水平。
  2、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介机构。发挥公益性职介机构面向本地居民的主渠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企业、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职介机构,构建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职业中介体系。制定社会职介机构行业标准。规范社会职介机构的中介服务,严厉打击非法职介机构和违法职介行为。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管理模式,实现劳动力就业管理和服务城乡全覆盖;扩大公益性职介所和社会职介机构的服务范围,为本市城乡劳动力和来沪从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企业多层次的劳动用工需求。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构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按照“深化城保、推进镇保、完善农保”的要求,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扩大基本保险覆盖面,引导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鼓励发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推进社会保险对象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逐步将从用人单位剥离出来的社会保障事务性工作,转移给社区服务组织承担。
  2、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层次。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制度,提高农保统筹层次,制定规范的农保养老保险费征缴办法,改革农保养老金计费办法,形成激励机制,建立适度、合理的农保养老金增长机制。通过三方协商平台,指导参加镇保企业建立补充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3、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引导企业运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实现工资价格信号对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引导。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有关规定,保障中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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