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得到合法、合理、有效的全面履行,是员工权益得到维护的前提。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必须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尊重和保障员工的权利。
1.1.1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以员工容易理解的语言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各自留存合同文本,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工会应该为员工提供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指导和帮助。
1.1.2员工收入
劳动合同中商定的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薪酬,按合同支付给劳动者。
在员工开始工作前为其提供书面的、易于理解的工资待遇信息,并且在每月支付工资时为员工提供书面工资信息。
建立员工收入的平等协商机制、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向变化机制和特殊贡献奖励机制。
1.1.3保障和保险
按国家规定按时、足额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补充保险。
1.1.4休息的权利
员工的工作时间以及婚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并在劳动合同中加以保障。
若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保证员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经过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同意,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1.2内部环境
员工在企业内部的工作环境好坏,体现了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人格是否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1.2.1工会组织
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支持员工参加工会,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和工会沟通,积极回应工会及其代表所投送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
工会代表职工依法和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1.2.2工作环境安全与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职工培训、休息休假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在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在可能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以避免各种事故及损害健康事件的发生。
安排高级管理代表来负责实施有关健康和安全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系统来识别、防范和应对可能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潜在威胁。
工作环境中具备必需的急救措施,并定期检查。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和安全培训,并对新聘用和调动职位的员工重新进行培训。
1.2.3员工尊严
保证员工在工作环境中的人格尊严。
在招用、薪酬、培训、晋升、社会保障、解聘或退休等方面,不因为员工的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残疾、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原因而采取歧视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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