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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失效]

  1、城北街以北包括:太焦铁路线以东,北外环以南,长钢铁路专用线以西部分,除去鹿家庄、市三中、郊区一中、长治煤校等土地。
  2、潞泽路以西部分包括:北寨部分土地,屈家庄部分土地,液压厂、集贸市场、轴承厂、跃进车辆厂、电池厂、市建、市联运公司等。
  3、城东路以东部分:
  沿太行东街两侧包括:和济医院、柏垢小学、灯泡厂、市交警支队、武警长治支队、康园小区、开元汽运公司等。
  沿城东路由北至南包括:长治市印刷厂、长治市齿科材料厂、万博装饰广场、煤炭集运公司、玛钢工业公司、长治市煤运、太平洋大酒店、太行技校及其以东,淮海厂南果园楼、淮海体育馆、淮海厂厂区、清华医院、市建一分公司、惠丰电厂及厂区、市陶瓷厂及小山头村部分土地。
  李家庄、华东小区、南关、西南关村部分土地。
  Ⅱ级工业地
  1、
长北干线及西二环以西包括:漳泽、泽头、北寨部分土地、208国道两侧平均进深20米。
  2、长北干线以东,太行西街以北,太焦铁路线以西除Ⅰ级地以外的地区。
  3、北外环以北,太焦铁路线以东,长兴北路以西,长西铁路以南地区。
  4、鹿家庄、市三中、郊区一中、长治煤校及漳沂村、关村、柏垢村部分土地。
  5、西二环以东包括:针漳、史家庄、屈家庄、蒋村、湛上部分土地,垃圾处理厂、市化工厂、邱村、附城、堠北庄、堠南庄、西南关部分土地。
  6、康园小区东至长西铁路线西,博源超市及其东侧,长治市第十中学及市工业学校、长治工程机械修配厂。
  长治商校以东部分包括:东关小学、长治汽车配件厂及以南部分土地。
  7、南三厂铁路专用线北石槽段以西,东外环路北石槽、南石槽段以东。
  8、南关、华东、李家庄村Ⅰ级地以外的部分土地,延安南路以东部分包括:淮海厂家属区、清华厂家属区、城区二中及惠丰厂家属区和秦家庄、北董、焦家庄等。
  Ⅲ级工业地
  1、
沿长北干线及西二环以西Ⅰ、Ⅱ级地以外的地区。
  2、北外环以北Ⅱ级地以外的土地。
  3、桃园村、66293部队、市政沥青加工厂、省公路局三分局、东钢等Ⅱ级地以外的土地。
  4、南外环以南,北董村部分土地。
  5、延安南路以西,英雄南路以东之间包括:秦家庄、马坊头村部分土地及淮海发电厂、淮海小学等。
  6、太焦铁路线南至化工厂,北至液压厂立交桥段包括:邱村、湛上、堠北庄、堠南庄等村Ⅱ级地以外的部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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