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北街以北包括:太焦铁路线以东,北外环以南,长钢铁路专用线以西部分,除去鹿家庄、市三中、郊区一中、长治煤校等土地。
2、潞泽路以西部分包括:北寨部分土地,屈家庄部分土地,液压厂、集贸市场、轴承厂、跃进车辆厂、电池厂、市建、市联运公司等。
3、城东路以东部分:
沿太行东街两侧包括:和济医院、柏垢小学、灯泡厂、市交警支队、武警长治支队、康园小区、开元汽运公司等。
沿城东路由北至南包括:长治市印刷厂、长治市齿科材料厂、万博装饰广场、煤炭集运公司、玛钢工业公司、长治市煤运、太平洋大酒店、太行技校及其以东,淮海厂南果园楼、淮海体育馆、淮海厂厂区、清华医院、市建一分公司、惠丰电厂及厂区、市陶瓷厂及小山头村部分土地。
李家庄、华东小区、南关、西南关村部分土地。
Ⅱ级工业地
1、长北干线及西二环以西包括:漳泽、泽头、北寨部分土地、208国道两侧平均进深20米。
2、长北干线以东,太行西街以北,太焦铁路线以西除Ⅰ级地以外的地区。
3、北外环以北,太焦铁路线以东,长兴北路以西,长西铁路以南地区。
4、鹿家庄、市三中、郊区一中、长治煤校及漳沂村、关村、柏垢村部分土地。
5、西二环以东包括:针漳、史家庄、屈家庄、蒋村、湛上部分土地,垃圾处理厂、市化工厂、邱村、附城、堠北庄、堠南庄、西南关部分土地。
6、康园小区东至长西铁路线西,博源超市及其东侧,长治市第十中学及市工业学校、长治工程机械修配厂。
长治商校以东部分包括:东关小学、长治汽车配件厂及以南部分土地。
7、南三厂铁路专用线北石槽段以西,东外环路北石槽、南石槽段以东。
8、南关、华东、李家庄村Ⅰ级地以外的部分土地,延安南路以东部分包括:淮海厂家属区、清华厂家属区、城区二中及惠丰厂家属区和秦家庄、北董、焦家庄等。
Ⅲ级工业地
1、沿长北干线及西二环以西Ⅰ、Ⅱ级地以外的地区。
2、北外环以北Ⅱ级地以外的土地。
3、桃园村、66293部队、市政沥青加工厂、省公路局三分局、东钢等Ⅱ级地以外的土地。
4、南外环以南,北董村部分土地。
5、延安南路以西,英雄南路以东之间包括:秦家庄、马坊头村部分土地及淮海发电厂、淮海小学等。
6、太焦铁路线南至化工厂,北至液压厂立交桥段包括:邱村、湛上、堠北庄、堠南庄等村Ⅱ级地以外的部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