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2011年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办字[2011]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修订的《河北省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为做好我市今年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工作,经市领导审议同意,现将《张家口市2011年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做好今年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各项工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张家口市2011年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工作方案
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是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河北省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省对市考核的有关准备工作,同时完成市对县区的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市成立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全市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工作,配合做好省对市的考核工作,核定市对县区的考核结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主管林业工作的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任副组长;组成部门包括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农经委、市政协经人委、市委组织部、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工作。
(二)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做好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的落实、县级自查及相关材料上报和准备工作,配合做好省对市、市对县区的考核工作。
(三)2011年市级考核分为综合查验、实地勘验两个部分。
综合查验由市政府办负责组织,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实地勘验由市林业调查规划院专业队伍完成。
市综合查验考核组、实地勘验考核组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要求从10月11日-25日,完成对各县区的市级考核工作。综合查验考核组具体日程安排见附表1。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考核内容
1.综合查验的考核内容:
(1)本年度县级党委政府落实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安排部署情况,要求提供相关会议、文件以及领导批示、讲话等资料;
(2)本年度县级财政保护发展林业投资情况,要求财政部门提供本年度保护发展林业的投资总额及一般财政支出总额,要求提供相关财务凭证;
(3)本年度县级城区建成区绿化任务完成情况。
2.实地勘验的考核内容:按有关技术规范,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林业局统一抽样,实地勘验县区上报人工造林合格面积、封山育林有效面积、规划内有林地消耗面积的面积核实率以及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辅助造林的造林成活率。同时,要做好对县级自查报告的审核,重点做到图、表、造林地块一致。
(二)考核方法
1.综合查验采取听取全面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由县区领导向市考核组全面汇报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落实情况,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乡村人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及合格面积、封山育林任务完成情况及封育有效面积、规划内有林地消耗面积;县级城区建成区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县级财政保护发展林业投资情况;落实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的具体措施(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建议。
(2)查阅资料主要是对县级财政投资林业的财务凭证、县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
(3)现场检查指对县级城区建成区绿化情况进行抽查,并实测CO2浓度、负氧离子浓度两项空气质量指标。
2.实地勘验的考核方法执行营造林面积调查、造林成活率调查的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评分标准
市级考核实行百分制,综合查验占40分,实地勘验占60分。
(一)综合查验评分标准
1.县区党委、政府领导对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落实的重视程度,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占5分。
2.县级财政保护和发展林业的投资情况,占10分。将本年度县级财政用于林业的投资总额及其占一般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进行全市排队,前三名得10分,第四至第十名得10-8分,第十一至第十七名得8-5分,第十八至第二十名得5分以下。
3.根据张林考办[2011]1号文件中下达的县城绿化指标任务,考核县级城区建成区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现场抽查城区绿化质量,占20分。
4、现场实测CO2浓度、负氧离子浓度两项空气质量指标,占5分。将两项指标进行全市排队,第一名得5分,其他县区按其与第一名的比例折算得分。
(二)实地勘验评分标准
根据对各县区上报的人工造林合格面积、封山育林有效面积、规划内有林地消耗面积的面积核实率和人工造林成活率的调查结果,并综合考虑各县区造林任务完成情况、森林覆盖率净增量情况,进行全市排队,前三名得60分,第四至第十名得59--50分,第十一至第十七名得49--40分,第十八至第二十名得40分以下。
五、市级考核结果
10月26日前,市综合查验考核组、实地勘验考核组分别就各县区的检查结果写出考核报告并交市林业局城乡绿化考核科。考核科汇总各县区的考核结果后,报市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定,报市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核定。最终的核定结果报市委组织部考核办,并通报全市。
六、有关要求
(一)关于各县区资料上报
各县区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县级自查,并务于10月10日前,将以下资料打印一式两份报市林业局城乡绿化考核科,并同时报电子版到cxlhkh@163.com邮箱。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落实情况全面汇报材料;
2.县级城区建成区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同时上报附表2;
3.乡村造林绿化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同时上报附表3、附表4、附表5及造林绿化自查合格小班图。
(二)其它资料准备
各县区要按照《河北省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省对市考核、市对县考核相关资料的准备,配合省、市顺利完成考核工作。
附表1:2011年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综合查验日程安排
考核时间 | 考核对象 | 带队市领导 | 住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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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 尚义 | 肖文友 | 尚义 |
10月12日 | 上午 | 察北 | 张北 |
下午 | 张北 |
10月13日 | 康保 | 康保 |
10月14日 | 上午 | 塞北 | 沽源 |
下午 | 沽源 |
10月15日 | 赤城 | 赤城 |
10月16日 | 崇礼 | 回市 |
10月17日 | 宣化区 | 宣化区 |
宣化县 |
10月18日 | 上午 | 下花园 | 韩立友 | 怀来 |
下午 | 怀来 |
10月19日 | 涿鹿 | 涿鹿 |
10月20日 | 蔚县 | 蔚县 |
10月21日 | 阳原 | 阳原 |
10月22日 | 怀安 | 怀安 |
10月23日 | 万全 | 回市 |
10月24日 | 上午 | 桥东区 | |
下午 | 桥西区 |
10月25日 | 上午 | 高新区 | |
下午 | 总结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