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浦府办[2008]1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2008年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深化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着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努力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政府。
二、总体目标
根据
《条例》、
《规定》和《2008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加强基础性工作为抓手,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部门的公共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
《条例》与新修订的上海市
《规定》的新要求,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调整和修订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格式文本,做好相关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