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浦东新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计划》的通知
(浦府〔2008〕8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2008年浦东新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2008年浦东新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计划
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是浦东新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要求,围绕新区“十一五”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目标以及市下达的节能减排年度考核指标,结合新区实际,提出2008年浦东新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计划。
一、年度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年度考核指标和任务,区属企业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SO2、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2%。(各功能区域分解指标另定)
二、加快实施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重点工作
(一)发展改革委
--统筹协调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和《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市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新区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完善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等各项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工作合力。
--统筹协调对功能区域、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组织编制新区对功能区域、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方案,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功能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完成情况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