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中,发现违反项目审批、资金计划安排等方面问题,协助审计部门依法定性确认,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并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措施意见。
(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向联席会议提供区重大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安排情况和实施进度情况;
2、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中,发现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施工质量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等法律法规的有关问题,协助审计部门依法定性确认,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并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措施意见。
(四)区监察局工作职责
1、负责向联席会议通报立项监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2、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查处。
(五)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1、负责向联席会议提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资金拨付情况、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及完成情况、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中,发现违反财政财务法规制度的问题,协助审计部门依法定性确认,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并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措施意见。
(六)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工作职责
1、负责向联席会议提供年度土地开发、年度用地计划及执行情况;
2、对土地成本审计中,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协助审计部门定性确认,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并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措施意见。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系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掌握的重要情况和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有针对性地提交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审议;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受联席会议委托,承担交办的工作,草拟会议纪要。
联席会议召开工作例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如有上级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可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的内容及召开会议的时间由区审计局提出,商成员单位同意后,由区审计局主持召开。召开联席会议时,各会议成员一般不得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委派其他负责人出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主持人审定、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同时报送区政府。
五、联席会议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