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敏哲(省金融办主任)
陈昆忠(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吴宁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徐 林(省安监局局长)
陈 荣(省应急办主任)
吴勉坚(浙江保监局局长)
徐 明(杭州铁路办事处主任)
刘仁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
王 松(杭州海关关长)
魏殿举(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陈进平(省武警总队总队长)
郑师好(省边防总队总队长)
冷 俐(省消防总队总队长)
三、工作机构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同时承担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与省委政法委机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办公室设主任1 名(正厅长级),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2-3名(副厅长级)。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立10个专项组,主要任务、组长单位及组成单位如下:
(一)实有人口专项组。主要负责研究建立覆盖全省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省公安厅为组长单位,省综治办、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外办、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保监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
(二)特殊人群专项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省司法厅为组长单位,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委610办公室、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厅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三)“两新组织”专项组。主要负责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探索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分类发展、分类监管体制,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浙江活动管理机制。省综治办为组长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人力社保厅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综治办。
(四)社会治安专项组。主要负责研究推动打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省综治办为组长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综治办。
(五)公共安全专项组。主要负责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经济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工作。省应急办为组长单位,省综治办、省委维稳办、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建设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海关、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省消防总队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