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收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11]2465号)
市安全监管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定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计算机考核费标准的函》(京安监函[2011]39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你局所属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向参加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人员收取的考核费等事宜函复如下:
一、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收费标准(编码11100100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收费标准(编码111001002)为理论考核每人每次50元,实操考核每人每次50元。
二、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持本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票据。
三、上述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