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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企业联合会等关于做好2011年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各工业园区申报(复验)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直接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申报(复验)。

  四、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申报(复验)推荐材料

  (一)申报推荐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材料

  1、《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推荐评审表》;(见附件2,此表由区县(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总公司和中央在京企业推荐所属企业时填写,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

  2、《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此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

  3、企业本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只上报最近一个月份的)。

  4、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无记名投票满意率80%以上的证明(由企业工会出具)。

  5、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证明(可由企业出具缴费凭证复印件,也可由企业工会出具证明)。

  6、企业依法建立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的证明(由企业工会出具)。

  其中第4、第5、第6项证明需要经办人员签字,保证真实性,并由企业工会或企业盖章。

  (二)申报(复验)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材料

  1、填写《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申报(复验)表》(见附件5及附件6填表说明,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

  2、政府批准建立工业园区的文件(复印件,初次申报的上报)。

  3、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限定不超过800字)。

  五、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申报(复验)推荐时间

  各区县和出租汽车行业三方请于2012年3月1日前将拟推荐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有关材料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中央在京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总公司整体申报和推荐申报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各工业园区申报(复验)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有关材料于2012年3月1日前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办公地址在西城区永定门西街五号B座424房间,联系人孟东升、王海燕,联系电话:010-63167905、010-63167904,电子信箱:jtht@bjld.gov.cn。

  附件:

  1、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名额分配表

  2、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推荐评审表

  3、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申报表

  4、《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推荐评审表》、《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申报表》填表说明

  5、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申报(复验)表

  6、《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申报(复验)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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