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贵州省第四批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基地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1]422号)
贵阳市、黔南州、黔西南州、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0年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原省人事厅《关于加快全省农村乡土人才开发的意见》以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我省实际,紧密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切实加大了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力度,已建立的三都县等七个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基地的工作开展,对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强化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起到了示范和带头作用,推进了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
为了更充分发挥全省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基地的龙头作用,促进我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经我厅研究决定,拟在今年选择4个县(市、区、特区),在其工作基础较好的特色产业中扶持建立贵州省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基地。2011年1-9月,我厅对贵阳市乌当区新堡布依族乡、黔南州龙里县、黔西南州册亨县、毕节地区威宁县迤那镇进行了考察调研,确定第四批选择贵阳市乌当区建立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基地、黔南州龙里县建立苗族农民画示范基地、黔西南州册亨县建立油茶种植及深加工示范基地、毕节地区威宁县建立种草养畜示范基地,新建立的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基地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