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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桂林市金融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金融信息资料的沟通和交流,共同研究处理好加快发展金融业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争功邀功,不推诿扯皮,不推卸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整体作战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有序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加快发展金融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加快发展金融业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政策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做好金融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工作检查、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俊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唐 诚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靖波 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行长
  尹明勇 桂林银监分局局长
  何 兵 市工信委主任
  高 亮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家福 市科技局副局长
  肖 刚 市司法局副局长
  卢守行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罗学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植功 市国资委副主任
  母治康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肖劲松 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阳耀民 市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任由市金融办副主任阳耀民兼任。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加快发展金融业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二)加强督导检查。
  由市政府督查办牵头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县、区及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金融业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区要组成工作组深入本县区金融机构和金融工作部门,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严格考核考评。
  由市金融办牵头,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快发展金融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快发展金融业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年终绩效考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把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支持引进金融机构、增加金融融资总量、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加快发展金融业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彰奖励;对不重视金融业发展、措施不力导致贻误工作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大总结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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