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市区各主次干道、江、湖,沿街沿江沿湖周边建筑物外立面上和地上构筑的各类版式、通透式、霓虹灯、高立柱等户外广告、牌匾、灯箱、横幅。机场路、桂阳公路、桂黄公路、绕城高速路等重要公路沿线两旁各类户外广告。
五、整治工作分工
(一)市区各主次干道、江、湖,沿街沿江沿湖周边建筑物外立面上和地上的版式、通透式、霓虹灯、高立柱等各类大型户外广告的整治。
责任单位:市市容局。
配合单位:市建规委、中山路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责任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依法依规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要求的大型户外广告。
(二)机场路广告的整治。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
按照分批次拆除机场路沿路广告设施的工作方案,市政局负责对机场路沿路现有的广告设施分段分步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拆除。
(三)桂阳公路、桂黄公路、绕城高速公路及出入口区域周边广告的整治。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配合单位:市市容局。
负责对桂阳公路、桂黄公路两侧遮挡自然山水景观或档次底劣的广告牌予以限期拆除。对绕城高速公路及出入口区域周边广告的整治,市公路局要与自治区交通厅沟通协调,制定整治方案并实施整治。
(四)主次干道隔离带、绿化带上违法违规设置的交通指示牌、指路牌的整治。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市政局、市园林局。
负责对临街商家、店家设置的“仿冒”交通指示牌、指路牌予以拆除。
(五)临街单位牌匾、门面招牌、店铺牌匾、标志牌、外延式灯箱的整治。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容管理处。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城区政府负责对辖区临街门店牌匾灯箱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城乡容貌标准》“一店一招”、“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要求,对“一店多牌”、“大小、高低不一”及重叠设置的牌匾进行整治和拆除;结合立面改造,对临街门店牌匾灯箱进行统一规范,对陈旧破损的招牌组织清理拆除。
(六)招贴广告、店堂广告的整治。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负责组织对沿街店铺的橱窗、玻璃、门柱、外墙、台阶上张贴的各类招贴广告进行清理整治;规范商业促销、折扣、招工等店堂广告。组织对大型广告发布内容的专项整治,依法清理低俗、庸俗和黄色内容及用字不规范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