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8〕8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范我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美化我市的市容市貌,提高我市的城市品质,制定我市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整治规范大型户外广告和临街牌匾设置,美化城市市容景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按照“国际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市容环境要求,高标准整治规范我市的户外广告和临街门店牌匾,改变我市户外广告设置零乱的局面,以崭新的面貌迎接自治区50周年庆典。
二、组织领导
成立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明昱 副市长
副组长:樊伊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华军 市市容管理局局长
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陆华军(兼)市市容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李 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谷海洪 市建规委副主任
谢裕江 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王传爱 市工商局副局长
柳 茵 市市容管理处主任
成 员:毛献青 市市政局副局长
李 兰 市园林局副局长
蒋小钦 市公路局副局长
黄光年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易立林 象山区副区长
宁 静 秀峰区副区长
秦 伟 七星区副区长
李玉清 叠彩区副区长
石自强 雁山区副区长
张洪伟 中山路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
贺兴凤 机场路管理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市市容管理局(电话:3844053 2136680)。
三、整治时间
2008年7月15日至200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