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划目标: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并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它必要的建设用地,防止浪费土地;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使土地退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修编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安排(2008年10月上旬-2008年10月中旬)。
组织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修编办公室,确定专家顾问队伍名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到有经验的城市进行考察学习并进行业务培训,召开全市规划修编领导小组会,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规划修编专业队伍后,进行编制规划修编大纲(2008年10月中旬-2008年11月中旬)。
(三)规划修编大纲论证和完善(2008年11月底以前)。
1.由规划修编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大纲》。
2.综合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大纲送审稿。
(四)由规划修编办公室负责将规划修编大纲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2008年12月中旬)。
(五)作业队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形成规划文本及专题初稿(2008年11月~12月底)。
(六)规划的论证与完善(2009年1月上旬~1月中旬)。
1.由规划修编办公室负责在《桂林日报》、桂林电视台和广播上发布规划正式成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正式成果的意见;
2.由规划修编办公室负责拟定有关部门及专家名单上报市人民政府,经批准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规划正式成果论证会议。
最后,综合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正式成果送审稿。
(七)规划的上报审批(2008年1月下旬)。
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规划的报批工作,将规划正式成果送审稿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六、规划成果
按照规划大纲以及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应形成如下成果:
(一)《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
(二)《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