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于2003年就已经启动,开展了《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专题研究》、《桂林市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分析专题研究》、《桂林市土地需求量预测与供需趋势专题研究》等3个专题的研究。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2号)后,我市在做好“四查清、四对照”工作的基础上,又做了6个专题的研究。截至目前,《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专题研究》、《桂林市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分析专题研究》、《桂林市土地需求量预测与供需趋势专题研究》、《桂林市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专题研究》、《桂林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题研究》、《桂林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专题研究》、《桂林市土地利用战略与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专题研究》、《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专题研究》、《桂林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专题研究》等9个方面专题研究已形成初稿,修编前期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正式规划修编工作尚未全面启动。
从2007年开始,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展开,将为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详细可靠的基础数据和图件,为新一轮规划的目标确定、结构调整、项目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二、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做好规划修编工作,遵循“五个统筹”的要求,按照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新时期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我市“十一五”发展计划及至2020年发展目标,结合我市的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开发西部,优化中部,提升东部,适度发展南北部”的发展思路,以“向西发展、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县域经济的科学、跨越发展”为出发点,依法依规、科学严谨的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本次规划要充分与上一轮规划相衔接,继承和发扬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同时要与时俱进,做到六个“转变”,即规划定位向区域规划转变,工作任务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规划方法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规划内容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决策方法逐步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规划实施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努力使修编后的规划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