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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5、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程度。根据浦东新区体育事业发展需要,设立大众体育健身科学化的研究课题,采用委托或招标等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继续推进市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市民健康状况研究、市民体质测定标准、市民体质监测制度,《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优秀率达到25%,定期向社会公布浦东新区市民体质监测报告;继续实施全民健身培训工程,办好新区市民全民健身技能培训中心,为市民、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健身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制度,建立和健全区、街镇二级配送网络体系,加大配送服务的力度;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制度,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运动员和其他人员加入到体育志愿者队伍,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6、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和信息建设。培育市级、区级职工健身示范基地1个、社区(街镇)体育生活化示范基地3个、学校场地开放示范校 10所、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2个、社区体育示范俱乐部3个、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示范站5个以及各类先进集体、个人典型,通过树立示范典型,推动全民健身向纵深发展,并充分利用浦东新区电视、网络、报纸、年报等共同组成的体育宣传平台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建设浦东新区体育地图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市民查询体育健身信息;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建立区域全民健身网站,丰富健身电子地图、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全民健身活动信息等内容;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和街镇体育指数评估体系网络系统,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7、促进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步伐,将体育产业融入城市现代服务业,营造发展环境,注重培育、规范和发展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彩票、体育会展、技术培训和体育中介市场,办好并形成具有浦东特色、国际知名度的品牌赛事,成为国际体育赛事的主要举办地之一。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科学、理性、健康的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成为浦东新的经济增长亮点,增长速度力争高于全市国民经济增长水平。
  五、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和体育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领导机构的作用,落实组织责任制。要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将体育基本建设列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切实推进“人人运动”计划的实施,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要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政策,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购买服务或政策扶植等多种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明城区、社会事业发展评比体系等各类评价、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重点支持农村和社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各尽其能,配合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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