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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2、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并完善运动设施、团队组织、体质监测、健身指导、体育活动、信息咨询等六大体育服务(网络)体系,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探索并逐步形成体育行政部门、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站)、体育社会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构成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并推行社区体育社工服务制度;二是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协会)实现38个街镇全覆盖,基层体育组织的数量不断扩大,社区健身团队达到3200支;三是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建设,体育健身俱乐部或协会居(村)覆盖率达到98%;四是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本区常住人口的1.5‰。
  3、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场馆设施规划和建设,并优先发展社区体育设施和郊区农村体育设施。在已经建成的源深体育中心、南汇体育中心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三林体育中心、川沙体育中心、张江体育中心、金桥体育中心、外高桥体育中心、临港新城体育中心和周浦体育中心的建设;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建设东方体育中心。建设60条百姓健身步道、6个百姓游泳池、20个百姓健身房、8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个社区公共运动场,使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居(村)覆盖率达到98%。逐步形成以区级体育中心和体育公园绿地为辐射主体,以公共体育运动场、社区健身苑点和农民健身家园为分布网络,以学校、社会体育场地为功能补充的三级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网络,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6平方米,市民走出家门步行10分钟就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利用公共交通工具15分钟可到达综合体育设施。继续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和公共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探索多种形式的开放管理模式,完善促进开放的政策和机制,探索建设区域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和完善体育场地开放的新途径,力争85%学校场地向公众开放,进一步增加开放时间。
  4、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市民健身参与程度,重点增强市民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倡导市民人人喜爱并参加一项健身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中年群体、老年群体、少数民族群体、残疾人群体、职工群体等体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驻地军队和企业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其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予以积极支持;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每天锻炼1小时,人人学会游泳、阳光体育及大联赛等项目广泛开展,提高青少年体质,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各街(镇)、社区广泛推动“体育生活化”、“全民健身日”、“上海市全民健身节”等活动广泛开展。努力创建浦东新区特色的 “一镇一品”项目20个,市级示范街、镇3-5个,国家级示范街、镇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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