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浦府〔2011〕29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现将《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Ο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浦东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 2015)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推广,能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发展的成果,为建设体育强区夯实基础。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市民的体育权利,进一步提高浦东新区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探索并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浦东特点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根据《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 2015)》以及《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 2015)》(沪府发[2011]5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状况
1、建设体育设施。体育设施建设是全民健身工作的基础工程。“十一五”期间浦东逐渐形成了以大型体育中心和体育公园绿地为辐射主体,以公共体育运动场、社区健身苑点和农民健身工程为分布网络,以学校、社会体育场地为功能补充的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网络。目前,浦东新区公共体育场馆达到7个;已建成社区健身苑点1689个,面积92万平方米;公共运动场59处115片,场地面积6.4万平方米;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81个,场地面积14.1万平方米;全区80%以上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浦东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95%,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达到96%。
2、培育健身组织。体育健身组织是全民健身工作的主体要素。“十一五”期间,浦东新区有单项体育协会19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2个、社会单项体育俱乐部4个;社区健身俱乐部10个;社区健身团队3004支;社区体育指导站38个;社会体育指导员5434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2%,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本区常住人口比例为1.3‰。